广安市检察机关三年禁毒人民战争情况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0发布时间:2021-06-22

 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禁毒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安排,依法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助力禁毒脱贫攻坚,广泛开展禁毒预防宣传,切实提升毒品问题治理能力和水平,禁毒人民战争取得新成效。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毒品犯罪

1. 严厉打击各类毒品犯罪。2018至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636件844人,人数同比下降12.72%,占全部批捕人数的17.84%;起诉毒品犯罪850件1145人,人数同比上升1.15%,占全部起诉人数的14.39%。全市检察机关持续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服务广安禁毒工作大局,助力邻水县成功摘掉国家级和广安区、前锋区摘掉省级“毒品问题重点关注地区”帽子,广安市毒品问题地区实现清零,市检察院连续3年被评为禁毒工作先进单位。

2.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强化侦查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2018至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监督立撤案45件,纠正漏捕17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2人已全部判决,对侦查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2件,已全部采纳并纠正。加强审判监督,2018至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6件,已判决改判2件。

3. 准确掌握全市毒情形势。加强数据分析和调研总结,深入研判全市毒品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新情况,明确当前毒品犯罪打击的重点和难点。一是大宗毒品犯罪减少,零包贩卖上升。2015至2017年,市检察院起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案件37件195人,2018至2020年降至11件28人,主要是大力打击大宗贩卖毒品和运输通道成效显著,而同期零包贩卖有所上升,外流贩毒较多,成为新的打击重点。二是网络贩毒活动突出,交易方式更隐蔽。大量毒品交易由当面交易向网络交易演化,利用网络虚拟身份联系、网络支付和不接触式传递毒品,确定真实身份和收集、固定证据难度加大,逐渐成为毒品犯罪的新常态。三是跨地域和专业化制毒犯罪抬头。制造毒品犯罪出现整合渠道和资源的犯罪嫌疑人,分别联系和安排不同地域人员购买或制造制毒物品,跨地域指挥制毒物品用于制造毒品,再安排运输和销售毒品,制贩毒分工细化,犯罪链条更长。

二、内联外合同步驱动,形成惩治预防合力

1.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专业化。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检察机关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于重罪检察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根据内设机构改革后刑检部门设置情况,指导各院确定打击毒品犯罪工作专员,重点研究和办理毒品案件,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专项培训。通过办案指导、业务培训、专项研讨、示范庭建设等方式加强禁毒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和参与宣传治理的能力。

2. 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协同化。一是实现信息共享。检察机关处于刑事诉讼中间环节,履行指控犯罪和诉讼监督职能,落实毒品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协作机制,确立两级公安、检察联络员定向联络,定期通报办案数量,及时告知重大案件,实现对毒品犯罪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全流程完善检警协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二是落实提前介入。严格落实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实现重大、疑难毒品犯罪提前介入全覆盖,从源头引导毒品侦查方向和取证要求。实施重大毒品案件逮捕上提一级,由市检察院决定审查逮捕层级,规范退查和明确补充侦查提纲的格式、要求,从侦查环节解决证据问题。三是加强联席会商。定期召开公检法打击毒品犯罪联系研讨会,明确证明标准,消除认识分歧,确保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法律适用,着力解决毒品犯罪的难点,增强司法实践的操作性。四是深入包片对接。切实落实市县禁毒委包片工作部署,增强市级检察院与协兴园区、基层检察院与乡镇互动互助,综合施测不断推动毒品问题治理,共同保持禁毒工作一流方阵。

3. 突出优势引领增强示范化。一是通报毒品犯罪办案质量。检察机关参与刑事诉讼全流程,以检察办案和质量评查为切入点,对毒品犯罪侦查质量、批捕起诉质量、审判质量进行分析调研,通报办案成功经验和存在的质量问题,强化监督立撤案、纠正违法、抗诉等监督手段,推动全面提升毒品犯罪办案质量。二是注重电子数据鉴定与审查。电子数据对成功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影响越来越大,市检察院依托自身电子数据实验室,在一批毒品案件中提取到了关键的电子数据,成功助力公安机关,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三是加强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编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和示范效应,提供借鉴参考,引导拓展办案思路。市检察院办理的农子壮贩卖毒品案,存疑不起诉后继续引导侦查取证并成功追诉,被告人农子壮最终被判处死缓,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全国仅6例,四川唯一的1例,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三、立足宣传和检察建议,提升毒品问题治理能力

1. 统筹开展禁毒宣传实现常态化运行。一是多种载体常态化宣传。全市检察机关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载体,将禁毒宣传统筹纳入百场宣讲活动,长期开展禁毒宣传。将每年6月确定为禁毒宣传月,采取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重点开展禁毒宣传活动。依托广安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设置禁毒宣传专区,积极迎接全市青少年参观,使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推进。二是开展禁毒云课堂宣传。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禁毒宣传坚持以线上宣传为主,线下宣传同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制作完成以动漫、宣讲视频等形式的课件8件,利用互联网络软件、教育系统媒体、校园教学设备,集中开展宣传。检察机关统筹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了全覆盖、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矩阵,向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生传播禁毒正能量,让青少年认识毒品、拒绝毒品、远离毒品,提高预防毒品犯罪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制作的1件课件被省检察院评选为精品课件,纳入全省禁毒宣传精选资源库。三是加强法庭宣传教育。开展观摩庭和示范庭,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学生和群众旁听庭审,坚持“谁办案谁普法”,实现办理一案宣传一片,加强释法说理和法庭宣传,形成以点带面的良好态势。

2. 督促寄递行业禁毒管理。2018年至2020年,全市打击寄递领域毒品犯罪4件6人,涉案毒品3.5千克,形成毒品犯罪新特点。切实落实省检察院对邮政寄递行业禁毒工作检察建议,市检察院牵头与市邮政管理局联合调研座谈,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达成了合作监管等共识。

3. 加强检察建议积极促进社会治理。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注重研判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立足检察建议延伸检察职能,积极促进社会治理。三年来,广安市检察机关针对涉毒品问题共提出检察建议9份,均已整改落实并回复。例如,武胜检察县院办理谭某容留他人吸毒案,发现涉案公租房申请审查和后续监管等环节中,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刑事检察部门及时制发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及时跟进,延伸检察职能,市检察院统筹在全市开展公共租赁住房清查工作,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切实保障了国有财产不受侵害,促进了职能部门加强监管,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省、市人大常委会对该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均予以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