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中,广安市检察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的谢军受贿案被评为“全国优秀刑事抗诉案件”。经查,谢军系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广安直属库原库主任。2010 年7月,广安直属库存放在白塔粮库的粮食因洪水被淹,谢军联系杨卫东等四人购买数量不等的水灾粮,并收取四人感谢费共计 60 万元。广安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谢军犯受贿罪,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谢军上诉后,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谢军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有自首、立功情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广安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二审判决中认定谢军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属适用法律错误,同时,谢军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系通过贿买等非法手段获取,依法不能认定为立功,遂依法按审监程序提请省院抗诉,省检察院支持并提出抗诉后,该案成功获省高级法院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