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市中院六楼新闻发布会议室联合举行了涉环境资源审判及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中院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2017—2018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了全市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17年6月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56件,审结115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0件、民事案件27件、行政案件119件。相较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收案数、结案数同比均有所增长。刑事审判方面,坚持罪行法定原则,注重惩治、教育和预防相结合,依法从严惩处破坏环境资源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主观恶性大的犯罪行为,防范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的发生。民事审判方面,秉承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裁判理念,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充分发挥环境资源民事审判救济和修复功能,维护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建设美丽广安的获得感。行政审判方面,充分发挥审判监督和预防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行政监管职责,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众的环境健康与安全,妥善审理权属纠纷及确权行政案件,促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健全。
市检察院通报了全市涉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全市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聚焦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保障绿色发展,为服务美丽广安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73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89%;共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28.6亩;挽回各级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20亩;复垦被非法占用的土地1093.633亩,其中基本农田3.33亩。累计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2家,督促关停违法养殖场1个。共向个人索赔治理恢复费用1.93万元,获法院支持1.93万元,已执行到位1.93万元,放流育苗16万尾。
(新闻发布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