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好辖区水生态环境,推进嘉陵江流域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广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辖区水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水生态保护合力。该院按照区河长制办公室“三长巡河”的要求,选派了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会委员及政治部主任共7名领导分别担任广安区“一江六河”的河长,协助区河长制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推动有关部门履职纠错。对有关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行为,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督促其落实整改。如针对肖溪码头船舶油污及生活垃圾污染渠江水质问题,及时向肖溪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积极整改。三是强化协作,加强信息共享。该院注重与河长制办公室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证据收集、结果反馈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努力寻求最大程度的“共鸣”和“共赢”。今年以来,该院共从河长制办公室获取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的线索16件,其中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办理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