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生态环境发展大局,做好嘉陵江川渝交界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探索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方式,近日,武胜县检察院与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8项机制,强化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
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积极促进与其所在区域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实现嘉陵江流域污染防治、水质监测和保护等信息资源共享,对发现的双方区域内嘉陵江流域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件及时进行通报;加强涉及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典型案例、经验材料、机制建设、理论研究的信息共享。
二、建立跨界协查机制。涉及需要跨区域调查取证、沟通协调的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建立事先通报,相互支持,配合调查取证和反馈机制。
三、建立联合巡查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开展跨区域联合巡江、巡河、巡湖、巡山等联合巡查,及时发现线索,核查整改治理情况。
四、建立专项行动机制。针对流域污染、破坏水生物资源、非法占用岸线资源、非法采砂采矿等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联合专项行动,推动流域共同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五、建立协同修复机制。每年根据两地实际情况,在专家指导下,联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开展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集中修复、异地修复行动,形成区域内生态修复齐抓共管。
六、建立联系沟通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嘉陵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情况、协作机制完善等开展交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联席会议。双方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七、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注重收集、整理、编纂每年度所办理的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案件中具有典型性、指导意义的案例,分析案发原因、案件特点和规律等情况,为办案单位统一掌握证据标准、证明标准提供有效途径;研究、解决嘉陵江流域生态保护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预防对策和监督举措,推进交界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建设。
八、强化协作保障机制。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举措及经费,将嘉陵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摆到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协同生态环境、水利等行政部门,构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共防、共治、共保格局;总结提炼服务和保障嘉陵江流域绿色发展的检察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等,广泛宣传跨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嘉陵江流域绿色发展的举措和成效,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重视和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