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不断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月2日,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全国检察长会精神,总结2014年全省检察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
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总结2014年全省检察工作,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进行。邓川检察长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二是要自觉融入治蜀兴川厉行法治实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三是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体制机制。四是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
聚焦: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四中全会在三中全会的基础上,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了190项重要改革举措,其中涉及检察机关的改革就有83项。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的各项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结合我省实际,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重点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三大方面进行工作。特别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方面,将稳步推进第三批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各项试点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四川作为第三批试点地区,今年下半年将在成都、乐山、巴中全面启动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这四项改革任务在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中居于关键性、基础性地位,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