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夏黎阳率民行处处长刘勃等一行莅临广安调研民行检察工作。针对广安市院民行工作中存在的困惑,结合个案,省院调研组进行了具体指导。
次日,市院组织召开了民行工作座谈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凡示,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立,副检察长吴涛,市院民行处全体干警,基层院分管民行副检察长、民行科科长参加了会议,省院调研组一行出席会议。会上,吴涛副检察长向调研组汇报了2014年全市两级检察院民行工作开展情况。各基层院有针对性地向调研组汇报了各院民行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杨立副检察长提出加强民行与控申部门无缝衔接的重要性,要求民行部门配合控申部门做好新形势下的息诉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拓展案源,以点破面,增强民行检察监督效果;并要求民行部门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力度,构建良好的执法环境。孔凡示检察长指出:2014年以来广安民行部门精神状态、工作态度提高很快,主动性、积极性有很大起色,工作能力在渐进式提高,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重视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观念问题。静止、孤立、缺乏整体联动和全局观念,思路不开阔;畏首畏尾、自信心不强,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智慧;工作目的性不强,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民行工作的根本目的,摒弃就案办案;有为才能有位,不能把工作开展不好的原因归结为人员不足。二是能力问题。要充分利用好各院人员的优势,通过办案锻炼队伍,及时总结经验和不足,多进行调研并撰写文章。三是方法问题。民行部门要主动向党组和检察长报告民行工作,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四是价值问题。要将民行工作作为司法改革和防止司法腐败的重要环节把握,勇于向社会传递正能量。五是规范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检察形象,做到依法、规范、文明、阳光执法。
省院民行处处长刘勃从党组重视和观念提升等方面充分肯定了广安民行工作,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纵向加强市院对基层院的指导力度,横向加强与本院内设机构的协同作战机制,主动向检察长报告,充分利用检察机关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检察一体化机制;二是善于综合利用民诉法赋予民行检察的各种监督方式,促使民行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主动监督;四是重视基层,做好基础工作,根据各院的具体情况合理布局;五是加强民商事法律知识的学习,在实践中提高民行干警的能力和素养。
夏黎阳副检察长对广安民行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诉讼结果监督方面,要以调解为重点,以虚假诉讼为突破口,实现司法正义;在执行监督方面,针对执行乱问题进行类案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在诉讼过程监督方面,重点关注审判活动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程序节点,积极主动监督法院审判全过程,实现程序正义。抓住行政诉讼法立法修改的有利契机,利用广安行政案件集中审理的特点,合理对基层院进行布局,推进行政检察工作。二要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民行检察工作规范运行。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民行干警要充分发挥才智,以“三位一体”监督体系的构建,优化和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探索监督方式效能最大化与监督手段的有效性,全面深入推动民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是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升民行队伍的技能、素质和素养。以民行干警技能提升为出发点,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在办案过程中,逐步提升民行队伍的能力和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