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院党组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同意:
陈亚东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
曾亚玲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驻广安市看守所检察室主任;
姜明杰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
吕秀丽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处长;
魏娟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
刘龙芳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叶加庆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雷景辉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处副处长;
孙世华同志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免去曾亚玲同志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职务;
免去吕秀丽同志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职务;
免去刘龙芳同志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叶加庆同志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雷景辉同志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孙世华同志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吴胜春同志的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职务。
此通知
广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