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机关五支部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中组部《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来源:本站原创阅读:0发布时间:2014-09-30

9月19日下午,机关五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在公诉处708会议室系统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4〕21号)文件精神。会议由支部书记冯绍伟主持。

会上,冯绍伟书记重点解读了认定不合格党员的六条标准,即: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纪律散漫、道德行为不端等,并宣读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应当执行的五个程序。

结合文件精神,与会党员开展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从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牢记自我角色,强化党员意识;认清重大问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三观”,坚持为民宗旨;联系岗位职责,发挥模范作用;严守行为规范,遵守党纪国法;发扬优良作风,永葆政治本色等七个方面入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多做贡献,为党旗多添光彩。